——一边听着张敬轩的《春秋》,一边写着这篇沁人心脾、感人肺腑的故事
秋秋拿着手中的贺卡,嘴角掀起一丝宠溺的笑容,很傻。秋秋这段时间不知是怎么了,有时候,不管多累多辛苦,只要看到那个想见的女孩,心里总会泛起一片片甜意。
听朋友们说,这种感觉叫爱。
无法体会自己的感觉,秋秋只想每一刻都能见到她,女孩很美,长发披肩,一双眼睛就像一汪潭水,秋秋知道自己已经陷进去了。
“你别跟着我行不?”
想起女孩第一次见到自己那害羞的表情,那娇柔的小女儿姿态,秋秋心里就是一阵激动。
虽然最后被自己以她掉了香蕉皮为理由,硬是将香蕉皮塞进她的仿LV小包里,看着女孩那发青的脸色以及那一副要哭的气鼓鼓的神态,秋秋只感觉自己太机智了。
两人这也算第一次见面,对女孩来说,真的是太糟糕了,但对秋秋来说,两人的第一次是很协调很融洽的,是异于常人的,是一场能够改变人类历史的伟大见面。
到如今,两人已经很熟了。秋秋也数过了,最起码有七次了,人们都说七年之痒,秋秋越想越觉得自己应该强制性的和女孩发生些什么,比如结婚什么的。
第一次,扎破女孩的车胎,最后骂骂咧咧的陪女孩去修
第二次,抢女孩刚买的红薯,抓烂后擦在女孩裤子后面大笑
第三次,将女孩新买的高跟鞋的鞋跟拔了,美其名曰爱护她的脚
第四次,请女孩吃饭逃单,害的女孩花了自己一个月的工资买单
第五次,雇人抢劫女孩,自己英雄救美
第六次,往女孩睡觉的房间里偷偷的放了几只老鼠,然后半夜在门口等着女孩的尖叫声,进去抓老鼠
第七次,也就是不久前,绑架女孩,恐吓她写下爱的贺卡
秋秋越想越觉的自己棒棒哒,整理了下自己的破袋裤子,穿着人字拖,整理了下鸡窝发型,从门口花店顺了一枝鲜花,叼在嘴里,向着女孩的出租房走去。
十多分钟后,秋秋找到了女孩,此时女孩正在屋子里逗着猫,一共五六只猫和他一起住在这个几十平的房子里,很显然,女孩是被那次的老鼠惊喜到了。
秋秋想着,这些猫或许正是女孩对自己的爱意的表达,不然她怎么知道自己喜欢吃猫肉的,此时秋秋看着女孩的背影,心中就是一阵感动。
敲了敲桌子,吸引下女孩的注意力,虽说自己是翻墙进来的,但还是应该有礼貌的向女孩打个招呼,要不吓到了怎么办。
果然女孩心中一个激灵,转过身来,看着秋秋,身子开始颤抖起来。秋秋很是高兴,丝毫没有注意女孩惊恐的双眼,只觉得女孩看到自己很激动。
秋秋表白了,女孩摇着他的手撒娇着拒绝了,秋秋很失意,他觉得这个女孩不好,很矫情,矜持过头了,明明刚刚看到自己很兴奋,为什么不能痛快的答应自己给自己生9个孩子呢。
秋秋很失意,再也待不下去了,拎着高度的烧酒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边喝一边叹着气,丝毫没有看到背后的黑暗中走出一个身穿白色西装的公子哥。
公子哥一个闷棍把秋秋砸晕在地,走到女孩的身边,看着女孩问道:“你怎么知道他会来找你。”
女孩苦笑着说,这个蛇精病,绑架了我让我写贺卡不说,还逼我吃臭豆腐,我都受够了,所以在贺卡最底下留了一行小字,“故歌重演”。
公子哥看着女孩,直说机智。故歌重演可是夺天地造化的至宝,相传乃盘古开天神魂所化,可以转风水,引贵气,聚五福,镇气运。只要献上订阅,便能改变命运,非富即贵。
女孩惊讶的看着公子哥,只觉得这样才识渊博的男子才能做自己的真命天子,轻轻的挽住公子哥,拖着早已收拾好的行李箱,转身向着一首春秋走去,那身影轻快,翩然……
凌晨,秋秋醒了过来,摸着自己沉重的后脑勺,只感觉天旋地转,一时间心里五味杂陈,直叹人心不古。摇摇晃晃的寻了个方向脚步蹒跚着,黯然的身影让人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