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桃城法院联合教育局在2018年就出台了相关政策,“被限制高消费的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支付高收费学校费用这类的高消费”,简单可以理解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的子女不能在衡水私立学校就读。
2018年不能就读的学校有7所,到2019年增加到了11所,分别是:
1、衡水第一中学
2、衡水中学实验学校、
3、衡水志臻中学
4、衡水滨湖新区志臻中学
5、衡水桃城中学
6、衡水顺平中学
7、衡水阳光中学
8、衡水启明学校
9、衡水汇龙中学
10、衡水英才学校
11、衡水志华实验中学
每年各学校发布的招生简章上也会注明,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都,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的学生,一经发现,责令退学或转到公办学校。
衡一2019年的招生简章明确写明,“报名学生家长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不得报考”
温馨提醒各位家长们,2020年有计划让孩子就读这些学校的,如果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定要及时移出,否则孩子不能正常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