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登记出生年龄的时候,因为阳历阴历的问题,结果档案认定年龄与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了,现在我在地方办理落户时遇到困难,这个情况怎么办?
1、如果档案认定与出生日期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回部队开具《关于×××出生日期阴历、阳历混用的证明》,公安户籍部门和地方干部人事部门一般会予认可;
2、如果档案认定与出生日期的时间超过了三个月,本人携带部队出具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表》新表、出生日期认定函回原籍派出所,按照档案认定的出生日期填写《军人公民身份号码表》编码并盖章,即可办理后续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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